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5条第1项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 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二、成立交通肇事逃逸的要件
- 行为人主观上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 行为人客观上有逃离(逃跑)行为。
但是,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履行法定的职责离开现场,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三、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
①导致事故责任认定发生变化: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②可能会导致商业险免赔。可参见广东高院有关肇事逃逸免赔的批复。
③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根据广州保险理赔律师的实践经验,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一般不能拒赔,但在商业险部分,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做法,一种是法院判决支持保险公司免赔,理由是肇事逃逸和无证驾驶、醉酒驾驶一样的严重违法行为,根据商业险合同约定属于免责范围,且属于禁止性条款不用保险公司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一种是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理由是肇事逃逸没有导致损失扩大,肇事方仍需对逃逸前的损失承担责任,且现行法律没有规定肇事逃逸是交通法规的禁止性的条款,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中该条款没有尽到明确说明义务的,该条款不生效,因此肇事逃逸仍需保险公司赔偿。
关于第一种观点的司法案例,可以参见,广东高院裁定安华保险公司申请再审交通肇事逃逸免责案,法院判决商业三者险肇事逃逸免责条款无效;关于第二种观点是法院判例,可以参见,本站提供的广东三地法院肇事逃逸免赔的案例。
但根据本站律师的经验,肇事逃逸免赔逐渐得到法院的支持倾向,所以要打好类似官司,更需要提前做好证据准备,根据具体案情确定具体策略。
备注:本站律师免费提供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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