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代驾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责任承担

广州交通事故律师 2014年11月28日评论字数 792阅读2分38秒阅读模式

酒后代驾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责任承担

一、酒后代驾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受损的责任承担

酒后代驾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应根据不同情况按不同法律关系处理。

1、车主雇佣他人代驾或亲友无偿代驾

如果是车主雇佣他人代驾,车主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责任,被雇佣的代驾司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当与车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亲友无偿代驾,只有在代驾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才承担赔偿责任,否则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2、代驾公司为车主提供代驾服务

如果由代驾公司为车主提供代驾服务,车主与代驾公司直接的代驾合同为委托合同关系,委托合同是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提供服务的合同。按照《民法通则》第六十四条委托代理的规定,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行使权利,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承受。在车主赔偿给第三者后,车主可以合同纠纷再起诉代驾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二、代驾公司为车主提供酒后代驾服务导致车主受损的责任承担

1、车主可以侵权纠纷为由诉对方肇事方

在代驾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双方事故的,如果对方当事人有责任的,可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此时要考虑对方是否有赔偿能力,对方车辆是否有购买保险等,不然广州交通事故律师建议选择以下第2种方式。

2、车主可以合同纠纷为由诉代驾公司

根据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 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因此,代驾公司作为受托人应当按照代驾合同的约定,将委托人合法、安全、准确送至其制定的目的地并交还汽车。但由于司机在驾驶途中不适当操作,导致车主受损的,而且司机受代驾公司指派,其代驾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且 没有证据证明司机在此次事故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应由受托人代驾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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