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解读广州网约车新政(2016年12月21日正式出台)

交通事故律师 2016年12月22日评论1字数 2093阅读6分58秒阅读模式

12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查处道路客运非法营运行为涉及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问题的意见》等3份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文件正式颁布实施。【考证指南】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法的广州市网约车司机呢?

一图解读广州网约车新政(2016年12月21日正式出台)

广州网约车新政正式出台

12 月 21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行业改革意见》)、《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网约车管理办法》)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查处道路客运非法营运行为涉及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合乘认定意见》)等 3 份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文件正式颁布实施。

10 月 8 日至 11 月 6 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

市交通部门、法制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共收到社会各界对 3 份改革政策文件的有效意见417件,梳理出意见和建议957条。其中,

☑ 对《行业改革意见》11 条;

☑ 对《网约车管理办法》883 条;

☑ 对《合乘认定意见》63 条。

反馈意见的群体:既包括了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乘客等直接利益攸关方,也包括了车辆生产厂商、租赁企业等行业相关经营主体,同时还包括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各方面专业人士及社会团体,各方面意见都得到了充分表达。

相比征求意见稿,改革政策文件修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意见认为,为更好地保障乘客和驾驶员利益,强化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监管,应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承运人责任进一步细化。因此,在改革政策文件中增加了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或转移承运人责任、应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不得转嫁经营风险、不得隐匿车牌信息等规定。

二是有意见认为,在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应允许驾驶员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不宜对驾驶员户籍做强制性规定,但为保障对乘客服务质量和乘客乘车安全,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参照其他同类城市做法,要求网约车驾驶员应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因此,在《网约车管理办法》中进一步完善了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条件,将 " 男性年龄 60 周岁以下,女性年龄 55 周岁以下 " 的年龄条件,修改为 "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并增加了对网约车驾驶员需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要求。

三是对车辆准入标准意见较为集中,且各方意见差异较大。既有认为征求意见稿所设车辆标准较高、应适当降低的,也有明确表示支持征求意见稿所设车辆标准或认为应进一步提高标准的。在《网约车管理办法》修改过程中,按照国家对网约车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充分考虑了各方的意见,既最大程度满足市民对高质量网约车服务的要求,又积极吸纳部分公众希望进一步降低车辆门槛的意见,统筹兼顾、平衡各方诉求及利益,对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包括将网约车车辆排量标准从 1.8T 或 2.0L 简化并统一降为 1.8L,在《网约车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 180 日内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龄要求进一步放宽至 3 年等。

四是有意见认为,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节能减排,应鼓励发展,但应细化相关规则,进一步明确与非法运营行为的界限。因此,为明确合乘出行计划的具体内容,避免被非法营运行为人利用,在《合乘认定意见》进一步明确出行计划及线路应当包含具体时间和地点。

五是有意见认为,目前广州市规定巡游车营运年限为 5 年,而网约车营运年限则为 8 年,相比而言,网约车可营运年限较长,车辆折旧成本较低。因此,为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两种业态公平竞争、协调发展,在《行业改革意见》中增加了研究优化巡游车营运年限等内容。

六是有意见认为,在《网约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相关主体的部分义务缺乏相应的未尽义务法律责任,因此,为使《网约车管理办法》得到有效落实,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完善了《网约车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法律责任。

如何取得网约车相关许可?

为最大限度的方便申请者办理,并防止出现申请人员和车辆过于集中影响其他单位办公和社会秩序情况,对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许可采取网办的方式

1、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

申请者须登录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wyc.gzjt.gov.cn)进行办理。

2、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

须提前进行在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报名预约。

3、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

由于需提供纸质材料进行线上服务能力审核,申请者须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经营管理类综合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目前,市交通部门已将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在广州交通信息网发布(网址:http://www.gzjt.gov.cn),并将于 12 月 22 日起正式开始受理许可申请,拟在广州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企业或个人,可到广州交通信息网查询,并尽快申请取得相关许可,如有疑问也可拨打广州交通服务热线 "96900" 进行咨询,市交通部门将提供咨询服务。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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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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