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7年1月23日《2016年河南调查总队主要调查数据》,2017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一、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33元;
二、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088元;
三、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97元;
四、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587元;
(来源: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7年3月1日公布《2016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7年1月23日《2016年河南调查总队主要调查数据》更新)
五、2015年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920元;
(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6》——4-11: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指数,2016年6月24日《关于使用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豫社养老局函〔2016〕27号),《2016年河南统计年鉴》——5-14 各种分组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2015年))
六、2015年河南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1、农、林、牧、渔业34941元/年;
2、采矿业为48777元/年;
3、制造业为41338元/年;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5713元/年;
5、建筑业41283元/年;
6、批发和零售业39990元/年 ;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2099元/年;
8、住宿和餐饮业为33854元/年;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0671元/年;
10、金融业74441元/年;
11、房地产业45429元/年;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1060元/年;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6866/年;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7552元/年;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3857元/年;
16、教育50152元/年;
17、卫生和社会工作53308元/年;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7591元/年;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2587元/年。
( 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6》——4-15:按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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