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印发《关于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纪要》的通知(粤高法【2018】39号) 广州交通事故律师978文章27评论 2018年4月24日评论35字数 125阅读0分25秒阅读模式 本文件文字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印发《关于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纪要》的通知(粤高法【2018】39号)2022年最新赔偿标准:广东省高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附:2021年广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相关文章全国法院关于交通费赔偿标准的指导意见汇总逐条解读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上)对具有劳动能力的无收入人员如家庭主妇、无业人员,应当支持其主张的误工费损失!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在2022年5月1日之前的,不能适用2022年修正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交通事故成因分析及责任认定指导意见(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日照市中级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参考意见(2018)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中统一适用相关民事赔偿标准的通知(金中法【2016】101号) 35 登录收藏 https://www.jtsg.org/2018-04-24/4406.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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