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文件
晋公交管(事) (2020) 24号
关于转发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计算依据的通知
各市、县公安局交警支、大队,高速公安交警各支、大队:
为规范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现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意见》 (晋高法(2019) 75号)、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关于提供2019年全省有关统计数据的复函》和山西省统计局《关于提供2019年全省有关统计数据的复函》等转发你们,作为各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中的计算依据。
山西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每年发布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包括上一年度山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等数据。山西统计局每年公布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的数据等,请及时调阅适用。
附件:
1、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意见
2、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关于提供2019年全省有关统计数据的复函
3、山西省统计局关于提供2019年全省有关统计数据的复函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事故处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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