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未凭诉宋柳明、广州市龙的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
证据清单(财产)
序号 | 证据名称 | 页数 | 证明内容 | 备注 |
1 | 交通事故认定书 | 1 | 证明事故情况及责任情况 | 复印件 |
2 | 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 | 2~5 | 被告二驾驶被告三的车辆情况 | 复印件 |
3 | 保险单 | 6~9 | 被告二所驾驶的车辆在被告一处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 | 复印件 |
4 | 定损协议书 | 13 | 原告的车辆损失经过被告一的确认 | 复印件 |
5 | 收款收据 | 15 | 原告的车辆已经维修实际支付的费用 | 复印件 |
提交人:林瑞律师
时 间:2014.5.20
备注:本文为财产案的证据目录,由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人伤和财产要分开2个案立案,所以起诉时应分别针对人伤和财产作不同的诉状和证据目录。本案证据目录由广州交通事故律师起草,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案部分案情与当事人隐私信息均做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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