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广州交通事故律师 2017年3月5日评论1字数 325阅读1分5秒阅读模式

山东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于2017年2月28日发布2016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4元,增长7.9%。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达到21495元和9519元,分别增长8.3%和8.8%。

2017年山东省人身伤害赔偿标准调整为:    

一、2016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为:680240元;

二、2016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495元;

三、2016年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4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为:279080元。

四、2016年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519元。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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