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军队、武警部队车辆的批复 交通事故律师2112文章57评论 2022年4月16日评论字数 182阅读0分36秒阅读模式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军队、武警部队车辆的批复公交管[1996]180号广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你总队《关于持地方驾驶证驾驶武警、军队号牌汽车肇事可否按无证驾车处理的请示》((广)公交传〔1996〕256号)收悉。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驾驶军队、武警部队车辆,不属于无证驾驶。此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s://www.jtsg.org/2022-04-16/6680.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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