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关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使用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交通事故律师2112文章57评论 2022年6月11日评论字数 159阅读0分31秒阅读模式 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通知2019.10.31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专业委员会讨论关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使用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主要内容:1、关于伤病关系处理;2、关于鉴定时机;3、关于足弓破坏的评定;4、关于肋骨骨折的评定;5、关于特殊功能障碍的评定;6、关于休息期、护理期、营养期的评定。附:文件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s://www.jtsg.org/2022-06-11/9594.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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