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计算公式和所需证据二(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交通事故律师 2014年7月23日评论2字数 1504阅读5分0秒阅读模式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所需证据二(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4、交通费、住宿费

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生活实际当中,受害人去医院复诊经常是打车,认为打车去是很正常且很合理的要求,但法院在衡量交通费用时通常考虑是乘座普通的交通工具,就是公交汽车或地铁等,对于打出租车的票,只是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才予支持,什么是确实需要的情况下,比如腿部受伤,无法正常行走需要扶拐或轮椅等。在生活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受害人出事后,虽然伤不重,但其远在外地亲戚、朋友乘坐火车,甚至飞机来看望,小则二三人,多则十余人甚至更多,连吃带住还有的带玩,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在种情况下多数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在广州来说,一般都是500-1000之间,如果治疗期长,病情复杂转院的、或者具有上述以上特别情形的,可以适当调高。

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在主张该项赔偿时,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四点。①前提条件。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如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到外地治疗的书面文件等。②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客观原因是因为医院无病床等客观原因引起的,而不是受害人或其亲属等自身的原因造成。③合理部分。对于受害人到外地治疗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合理部分。合理部分应视具体个案而定。比如要考虑不同地区之间的物价和消费水平。④住宿费的赔偿标准。原则上是按照公务员出差住宿标准,但是,由于实际的出差标准过低以及住宿标准过高的原因,赔偿标准可以适当高于公务员出差标准。概括的讲,伤者到外地就医就诊等待检查结果,需等待床位,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伤者需要转院治疗,往返途中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伤者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参加事故处理人员一般不超过三人。

广州交通事故律师网提示需要的证据:车费票据发票、住宿费发票、转院有关的诊断证明等

计算公式:按车费发票、住宿费发票酌情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计算公式: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100元)*住院天数,该项费用计算比较简单,只要住院了多少天,就能得到多少赔偿。在广州,目前的标准是100元一天。,

广州交通事故律师网提示需要提供的证据:住院病历确定住院天数

计算公式:100元*住院天数

6、营养费

法院通常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也就是一定要有一个医疗机构的证明,证明受害人需要什么样的营养,最起码也要有加强营养的医嘱或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或者也可以有购买相关营养品的正规发票,在此基础上由法官酌定。

医疗机构的意见就是指,医生一般写明“加强营养”,营养费,没有评到伤残是不需要赔偿的,按照广州交通事故律师的经验,一级一般是300-1000之间,而不是像外省那样的按天支付。如果没有写明“加强营养”,特殊群体的受害人(老、幼、病、残、孕),可以适当主张营养费。如果不属于老、幼、病、残、孕特殊群体的,受害人主张营养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补充或加强营养的医嘱,否则法院很难支持。如果是特殊病情需要购买特殊营养补充的,按正规发票的数额给付。

广州交通事故律师网提示需要提供的证据:营养费的有关诊断证明、营养品发票。

计算公式:法院根据医嘱酌情确定

 


 

备注:保险索赔律师提示,下文(三)待续。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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