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状(物流公司无从业资格证)

交通事故律师 2019年7月25日评论2字数 2055阅读6分51秒阅读模式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广州市锦华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市长大厦3408房,

法定代表人:李昌华,系公司总经理。

被答辩人:林均薇/。

因被答辩人诉李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海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支公司以及答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19)粤0605民初13XX号案,答辩人作如下答辩:

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海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支公司应分别在交强险、商业险责任范围内赔偿损失给被答辩人。

答辩人广州市锦华物流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海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支公司应分别在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其中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100万元。本案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肇事司机在本案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南海中心支公司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11万,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按30%的比例在商业第三者险的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给被答辩人,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金额足以赔偿被答辩人的各项损失。

二、答辩人所雇佣的驾驶司机具有合法驾驶证,在发生事故时具备适格的驾驶资格,有无从业资格证并不影响本案驾驶员驾驶准驾车型的资格,太平洋保险公司应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事故车辆驾驶员具有有效的驾驶证,可以驾驶涉案车辆。李明具有驾驶证,证明其具有驾驶与准驾车型相符车辆的资格,有无从业资格证并不影响其驾驶准驾车型的资格。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能以此从业资格证来代替驾驶车辆的能力和资格。事故发生时,驾驶人有合法的驾驶证,是否有从业资格证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证据证明无从业资格证显著增加了承保车辆运行的危险程度。

三、保险公司关于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即可免除保险人在商业三责险中赔偿责任的抗辩理由,系免除保险人应承担的义务而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免责条款,应当认定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才是对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能力的认定。驾驶人无相关证书,不因此显著增加所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进而增加保险公司理赔的风险。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并不存在没有从业资格证禁止驾驶营运车辆的规定。那么保险公司单方做出情形免责的约定缺乏正当性,保险公司仍然主张免责属于加重投保人责任。所谓“其他必备证书”系兜底条款,给投保人、被保险人设定的责任或义务超出正常合理要求,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构成显失公平的负担。因此,涉案保险条款中关于驾驶人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它必备证书时保险人免除赔偿责任的规定,在事实上加重了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根据保险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该条款无效。

四、退一步说,保险公司抗辩商业三责险免责所援引的上述条款并未对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不生效。

1、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合同是由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其免责条款仅笼统注明“……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具体是指什么许可证,什么是其他必备证书,是否明确包括从业资格证,是否仅限“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该条款并未规定清楚、详细。因此,不能认定保险人对该条款是包含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即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该免责条款应认定不生效。

2、同理,关于超载免赔10%的免责条款,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明确规定,免责条款需以保险人在投保人投保时对其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为生效之前提。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等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不仅仅是加盖一个公章就算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而是需要针对授权签署投保单的自然人来履行。

五、被答辩人提供的赔偿项目统计表里存在部分项目不合理。

1、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13200元,且应按照不同被抚养人的年限分段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计算出的总额是247390元。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5780元/年,即315600元。

3、处理丧葬事宜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需要发票据实结算,住宿费和误工费一般不超过10天,且误工费需要相关收入证明。

4、精神损害抚慰金,主张过高,请求法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综上,本案原告的损失,应当由被告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和商业险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答辩人:广州市锦华物流有限公司

代理人: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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