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国际多式联运保险的外国保险公司对造成货物毁损的中国内陆承运方是否享有代为求偿权 交通事故律师2252文章72评论 2022年6月1日评论字数 94阅读0分18秒阅读模式 承保国际多式联运保险的外国保险公司对造成货物毁损的中国内陆承运方是否享有代为求偿权---广州法院示范性判决案例:苏黎世保险爱尔兰有限公司瑞典分公司诉广州中信信通物流有限公司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相关文章网约车平台对接单司机承运中发生交通事故所致三者损害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法律认定保险公司对疾病释义条款应予提示说明 ——温某与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即使在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情形下,也并非由非机动车向机动车一方赔偿,而是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行人交通事故死亡,意外险与责任险分别如何理赔?越野车“越野”时出事故,保险公司能否拒赔?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赔偿条款的效力最高院:被保险人作为承担财产赔偿责任的主体,其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自行将车辆拖离事故现场后才通知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商业险的赔偿责任!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s://www.jtsg.org/2022-06-01/9217.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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