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十大亮点

交通事故律师 2020年7月24日评论1字数 844阅读2分48秒阅读模式

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十大亮点

 

一、交强险限额上升

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二、交强险浮动比例扩大

交强险浮动比率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

三、商三限额提高

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

四、车损险险种合并

车损险主险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

五、附加费用率下降

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

六、自主定价系数扩大浮动范围

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七、探索UBI

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

八、支持附加费用率更低产品

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九、鼓励中小公司

鼓励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商车险产品,优先开发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十、准入方式改变

商车险示范产品的准入方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保险法》《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精神,我会起草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actuary_general@cbir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8日。

中国银保监会

2020年7月9日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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