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交通事故律师 2014年8月19日评论字数 2052阅读6分50秒阅读模式

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整个保险法的精髓,它在保险法的体系中起到了支撑法律体系,弥补保险法规定不足的作用。了解了保险法基本原则,对于掌握保险法概念和保险法制度,可以起到触类旁通的功效。保险法基本原则主要有四个: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

下面就保险法之中的最大诚信基本原则为例进行说明。在保险交易的制度设计上,最大诚信原则是一条贯穿其中的主线;在保险诉讼中,最大诚信原则常常在保险法律规范不敷适用时起到“拾遗补漏”的作用。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作用

保险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也是经营信用的行业。由于保险合同履行上的继续性,合同交易的结果不能立时显现;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在合同对价方面,投保人所支付的保险费与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存在着数额不对称的特点;保险经营技术性强,一般社会公众很难窥其堂奥;在保险展业中,保险人须依赖大量的中介机构才得以维持正常营业。上述保险经营的特点,都显示了诚信对于保险市场的重要。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适用最大诚信原则及其所统领的具体规则是对于保险市场诚信危机进行法律调整的重要手段。最大诚信原则,贯穿了保险交易的整个过程,在投保之前、保险合同缔结之时、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甚至在保险人理赔之后,保险交易的各方主体都须受最大诚信原则的制约。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均应该履行相应的最大诚信义务。正确适用最大诚信原则,是在保险纠纷案件中判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基础。

二、保险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与民法诚信原则的区别

司法实践之中,一些审判机关或者仲裁机构往往将两者等同对待,以至于出现了最大诚信原则适用标准不一的问题。只有准确辨识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理解最大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与保险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市场功能上有共同之处,如均可以降低交易费用、促成合作。但是,最大诚信原则作为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也与民法诚信原则有着很大的不同。

1、最大诚信原则作为保险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保险主要制度之中;而诚信原则虽称之为“帝王原则”,但其适用上有诸多限制。

如实告知、明确说明、弃权、禁止反言、不利解释等保险规则皆脱胎于最大诚信原则,贯穿于保险合同的磋商、缔结、履行等过程的始终。甚至可以讲,在保险的每一个环节均对保险参与主体的最大诚信提出了要求。诚信原则名为“帝王”原则,主要生存于判例中,属于衍生、附随义务,劣后于法定义务、约定义务,容易被轻慢。只有在法律条文未作约定,当事人未有约定之时,诚信原则方才有适用的余地。有学者谓“诚信原则在平时引而不发”,则形象地道出了诚信原则后备使用的地位。

2、最大诚信原则不仅为法律原则,而是衍生出了一系列可操作性极强的行为规则。

诚信原则则内容不确定。就某个具体民事行为而言,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的行为界限并不明确。民法中的诚信原则并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独立规则,它只能在具体的合同履行行为中附生,只能在对合同进行解释时发挥作用。

3、最大诚信原则较之于诚信原则,对于诚信的要求更高。

诚信原则要求市场主体在交易中不得对对方进行欺诈,但它并不反对利用信息优势去合理赚取利益。在市场主体追求个人利益时,诚信原则只要求他们在追求个人最大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他人利益,而不能损人利己。与此不同,最大诚信原则要求保险市场的主体彼此坦诚相待,如同爱己一般爱人。人们在从事保险交易时,不仅仅要彼此无欺,更需向对方“亮出自己的底牌”,充分展示个人所私下掌握的信息,以彼此公平、合理的态度相互对待。

三、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布案例已经适用了最大诚信原则

颇为遗憾的是,目前我国的《保险法》、《海商法》均未直接、明确地规定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法律原则。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布案例中,已经适用了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法学界,尽管存在对于最大诚信原则的不同理解,但是认为该原则是保险法基本原则已经成为通论。在保险诉讼中,牢牢把握最大诚信原则的主线,有助于诉讼律师理解如实告知、明确说明、弃权、禁止反言、维护保险标的安全、协助追偿、危险增加通知等保险义务和保险制度,有助于诉讼律师精确判断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人各自的权利义务,有助于诉讼律师正确适用法律去规范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注意程度、行为尺度。

四、小结

作为保险法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法中的基本地位已经获得了广泛的认可。最大诚信原则不仅仅对投保人的行为进行规制(如实告知义务),也对保险人提出诚信要求(明确说明义务);最大诚信原则不仅仅适用于保险合同缔结过程,也适用于保险合同履行过程(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义务);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不仅仅包括合同无效,保险责任终止,也包括已经收取的保险费不予退还。最大诚信原则贯穿于保险交易的始终,适用于保险交易的各个方面。


备注:本文系广州保险理赔律师摘自《保险诉讼——中国律师办案全程实录》,法律出版社,仅作学习参考使用,如需请购买正版书籍。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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