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五种分类
根据事故现场的完整和真实程度的不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可分为原始现场、变动现场、伪造现场、逃逸现场和恢复现场五类。
(1)原始现场
指现场的车辆、伤亡人员、牲畜及与事故有关的物品、痕迹没有受到任何改变和破坏,仍保持着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这是最理想的现场,但却不是最常见的。
(2)变动现场
亦称移动现场,指在事故发生后至现场勘查前,由于自然的和人为非故意的原因,使现场的原始状态部分或全部发生变化的现场。
现实中,几乎都是这种变动过的现场,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引起现场变动的主要原因有:抢救伤者或排除险情的需要,因未封闭保护不当导致的被过往人车碾踏而失去原貌、不清或消失,自然因素的风雨雪晒等导致的痕迹被冲刷、覆盖、挥发和消失等,特殊情况下的如特殊车辆的允许先期驶离或协商快赔的现场撤离,其他特殊原因如当事人不知道事故发生的无意识驶离。
(3)伪造现场
指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毁灭证据、逃避罪责、转移责任或达到嫁祸于人的目的而有意地加以改变或布置的现场。
(4)逃逸现场
指肇事者为了逃避责任,在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情况下,驾车逃逸而导致的现场变动。
(5)恢复现场
指根据有关证据材料重新布置的现场。以原现场勘查记录为依据,或根据当事人和目击者的描述,或因科学研究的需要,或进行侦查实验,有条件地予以恢复。
摘录自郑安文主编的《道路交通安全》,北京大学出版社,第211~2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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